国考面试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2023-01-14 15:35 来源:未知
【导读】国考有的单位需要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那就需要带齐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具体资料内容由招考单位进行规定。以下为各位同学汇总往年各单位资格审查材料需求供以参考
国考有的单位需要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那就需要带齐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具体资料内容由招考单位进行规定。以下为各位同学汇总往年各单位资格审查材料需求供以参考: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者工作证扫描件,户口本或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材料;
2、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准确填写政治面貌;
3、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近期全身生活照2张,提供电子版;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5、所报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单位报到时提交);成绩单(非应届生可从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公章);在职学历学位需附教育部学历、学位查询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历学位查询结果;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需加盖存档机构、所在党组织印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字;无法提供入党志愿书的,可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需注明本人姓名、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和转正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印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公开发表的文章等复印件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参与起草政策性文件经验、口译经验等其它相关材料,例外情形:(1)如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证书确有困难的,须提供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2)如确实存在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延期等情况,可在到单位报到时提交。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记录;多段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的考生,需附前续工作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8、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含近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注明培养方式)以及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学校发的就业推荐表替代或者可以先提供不盖章的Word版本,正式件补齐后再发扫描版;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和现单位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且也需提供原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如面试前提供报名推荐表或离职材料确有困难的,请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可在考察时一并提供。
报考职位有关于工作经历内容要求的,如具有两年及以上信息通信或互联网行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年度考核表、年终工作总结、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网站公开的个人介绍、劳动合同等约定的岗位职责、参与的项目合同书或可公开的工作内容文档等,可以说明工作内容和相应年限即可。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注:
1、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成绩;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放弃面试的考生,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