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疫情上班人员补助税务处理

    2022-12-06 01:58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不属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补助,需要按照正常情况进行税务处理并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如与疫情相关的,可以按照《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要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上班人员补助税务处理

    疫情上班人员补助税务处理

      

      疫情上班人员所取得的补助,如不属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需要按照正常情况进行税务处理并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如上班人员所取得的补助与疫情防控相关或上班人员本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以按照《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要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