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金融企业所得税申报注意事项

    2022-12-05 16:22 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金融企业所得税申报注意事项如下:1、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2、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金融企业所得税申报注意事项

    金融企业所得税申报注意事项

      

      金融企业所得税申报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

      2、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此外,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破产、撤销、解散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况,并且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的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

      金融企业因其经营性质特殊、营业收入规模大、资本密集,往往都属于当地重点税源企业,因此税务机关应高度重视金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和检查。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专项扣除合计什么意思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