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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期间采购物资捐赠会计处理

    2022-11-18 08:36 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1、企业购入疫情物资时,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企业将疫情物资用于捐赠时,借:营业外支出,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采购物资捐赠会计处理

    疫情期间采购物资捐赠会计处理

      

      1、企业购入疫情物资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将疫情物资用于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中,若企业捐赠物资的行为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中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时,则可以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更换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

    (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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