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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增值税会计分录

    2022-11-18 02:26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1、疫情增值税免征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或,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其他收益;2、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借: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贷:本年利润。

    疫情增值税会计分录

    疫情增值税会计分录

      

      1、疫情期间,企业增值税免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

      2、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适用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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