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增值税会计分录
2022-11-18 02:26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1、疫情增值税免征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或,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其他收益;2、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借: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贷:本年利润。
疫情增值税会计分录
1、疫情期间,企业增值税免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
2、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适用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