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担保方式
2022-11-17 11:32 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初级会计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是指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债权人为了防范债务人违约而产生的风险,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务或信用提供履约保证或承担相应责任,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行为。
初级会计担保方式
初级会计考试内容中,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