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极大地促进了人们对遗传的研究和理解。下列哪项技术须以该发现为基础?
A.用多倍体育种技术培育无籽西瓜
B.利用组织培养方法培育无病毒马铃薯
C.利用杂交技术培育抗倒伏水稻
D.通过基因工程培育抗虫棉植株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生物医学。
第二步,基因工程是在分子水平上对基因进行操作的复杂技术,是将外源基因通过体外重组后导入受体细胞内,使这个基因能在受体细胞内复制、转录、翻译表达的操作。它是用人为的方法将所需要的某一供体生物的遗传物质——DNA大分子提取出来,在离体条件下用适当的工具酶进行切割后,把它与作为载体的DNA分子连接起来,然后与载体一起导入某一更易生长、繁殖的受体细胞中,进行正常的复制和表达,从而获得新物种的一种技术。故需要以DNA双螺旋结构为基础。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多倍体育种是指利用人工诱变或自然变异等,通过细胞染色体组加倍获得多倍体育种材料,用以选育符合人们需要的优良品种。多倍体是指由受精卵发育而来并且体细胞中含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染色体组的个体。多倍体育种是染色体水平上的技术,不需要以DNA双螺旋结构为基础。A项错误。
B项:组织培养方法是将具有充分生命力的植物组织从植株上分离出来,在无菌条件下置于人工培养基上进行培养,使之保持成活状态并继续生长发育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技术应用方法。用作组织培养的材料,可以取自植物的根尖、茎的生长点、形成层、愈伤组织、根及茎的髓或行将发育成熟的胚珠、子房、胚乳、叶原基、块茎等。该技术是细胞水平的技术,不需要以DNA双螺旋结构为基础。B项错误
C项:杂交是通过不同稻种相互杂交产生的,杂交水稻一般指选用两个在遗传上有一定差异,同时它们的优良性状又能互补的水稻品种进行杂交,生产具有杂种优势的第一代杂交种,就是杂交水稻。杂交属于染色体水平上的技术,不需要基因操作手段,所以不需要以DNA双螺旋结构为基础。C项错误。
2.(单选题)关于电学常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两个绝缘体摩擦可能产生静电
B.不能随意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C.磁悬浮列车利用了电流的磁效应原理
D.测电笔在正确操作时,检测零线氖管会发光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生活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测电笔的氖管是由一对放电电极和内部填充的惰性气体组成的。当电极之间有几十伏电压时,电极之间就会产生“辉光放电”,这就是我们看到氖管亮的原因。用测电笔来鉴别火线与零线时,笔尖接触要检测的导线,手接触笔尾金属体。人体的电位接近于大地的零电位,火线和人体之间的电压一般大于几十伏,所以电笔接触火线时会发光。接触零线时,由于零线是接地的,跟人体之间无电势差,所以没有电流通过氖管,氖管不发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两种物质相互摩擦时,原子核对核外电子束缚能力弱的很容易失去电子,对核外电子束缚能力强的很容易得到电子,两者带上等量的异种电荷,产生静电。
B项:铜丝和铁丝的熔点较高,而保险丝的熔点低,当温度达到一定安全范围它会自然熔断,达到保险的作用。而铜丝和铁丝不能达到保险的作用。
C项:磁悬浮列车利用了电流的磁效应原理。当电流在电线或一块金属中流动时,会产生磁场。通电的线圈就成了一块磁铁。
3.(单选题)王某是某纺织公司员工,一日上班时间,王某在车间内突然晕倒,随即被紧急送往医院,并于当天晚上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医院诊断其为脑溢血。经查,王某在纺织公司工作的半年时间里,纺织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购买任何保险。王某家属与纺织公司在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方面各执一词。请根据以上事实以及相关法律,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为王某没有和纺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和纺织公司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②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某的家属应该搜集工作证、工资条、工友证言等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以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故本案中的王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虽然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因此,本案中的王某不存在该类被否定为工伤的事由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相关知识。
第二步,①错误:《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王某没有和纺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纺织公司工作半年,纺织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②正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③正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王某上班时在车间内晕倒,并于当天晚上抢救无效身亡,故本案中的王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④正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此,本案中的王某不存在该类被否定为工伤的事由。
应该选择②③④。
因此,选择B选项。
4.(单选题)中药药材的药性有寒凉和温热之分,下列中药属于热性药的是:
A.鹿茸
B.黄连
C.连翘
D.柴胡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生物医学常识。
第二步,鹿茸,是指梅花鹿或马鹿的雄鹿未骨化而带茸毛的幼角,乃名贵中药材。鹿茸中含有磷脂、糖脂、胶脂、激素、脂肪酸、氨基酸、蛋白质及钙、磷、镁、钠等成分,其中氨基酸成分占总成分的一半以上。鹿茸性温而不燥,具有振奋和提高机体功能,对全身虚弱、久病之后患者,有较好的强身作用。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上称鹿茸“善于补肾壮阳、生精益血、补髓健骨”,但需配合海萃人参才能起到好的效果。全世界的鹿约有40多种,分布在我国的有19种。药性属温热。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黄连属多年生草本植物,有清热燥湿,泻火解毒之功效。《本草纲目》里介绍黄连“大苦大寒,用之降火燥湿,中病即当止”。药性属寒凉。
C项:连翘是双子叶植物纲、捩花目、木樨科、连翘属落叶灌木。果实可以入药,性味苦、凉。《本草通玄》中介绍连翘“久服有寒中之患”。药性属寒凉。
D项:柴胡为《中国药典》收录的草药,药用部位为伞形科植物柴胡或狭叶柴胡的干燥根。柴胡是常用解表药,味苦,性微寒,有和解表里、疏肝升阳之功效。用于感冒发热、寒热往来、疟疾、肝郁气滞、胸肋胀痛、脱肛、子宫脱垂、月经不调。药性属寒凉。
5.(单选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下列关于新中国农业发展的成就说法正确的是:
①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科技水平显著提高
②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接连实现了新跨越
③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已经建立
④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和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常识。
第二步,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农业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即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二。报告包含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优质农产品快速发展等重要内容,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业走过了辉煌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其中包括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生产技术和科技水平显著提高;我国粮食生产在不懈探索和制度创新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在后续报告中也指出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和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效率明显提高。因此①②④说法均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报告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业实现了由单一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目前正在按要求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部署,突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但“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已经建立”这一说法不正确。③选项说法错误。
6.(单选题)近年来,深圳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便捷化水平,更加注重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出发,积极拓展政务服务新模式,让市民办事少折腾、少跑腿、更舒心,下列不属于深圳政务服务新模式的是:
A.千人千面
B.无感申办
C.容缺办理
D.多门多网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深圳政务服务新模式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2017年11月,深圳全面完成“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通过“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服务,破除政务服务碎片化、条块化和本位化,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打造贴身贴心服务的“整体政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天候的政务服务,群众只要进“一个门”、上“一张网”,就能够享受无部门界限、无标准差异的政府服务,让群众少走路、少跑动。而不是多门多网。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深圳市于2019年1月11日推出了全市统一政务服务APP——“i深圳”。瞄准用户痛点难点,打造千人千面服务模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精准服务”。“i深圳”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人机交互、深度学习等先进技术,构建集智能提示、智能问答、关联推荐、智能导航、智能标签于一体的智能客服体系;根据用户标签足迹,分析用户习惯和潜在需求,提供精准推送、个性化资源订阅等服务,支持用户建立个性化智能门户,为市民和企业提供均等、便捷、个性化、主动服务,全方位增强群众获得感。属于深圳政务服务新模式。
B项:无感申办,是在数据互信互认互用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申办的业务,在填报表单和上传材料过程中,基于刷脸或其他合规方式授权读取个人或企业电子证照或相关后台数据,由系统调取数据自动填充表单信息、自动推送电子材料,从而实现办事信息少填或不填、申请材料少交或不交。属于深圳政务服务新模式。
C项:2019年9月,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了《深圳市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容缺办理”包括容缺收件和容缺受理,是办事时的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窗口可先予收件或审批部门先予受理的政务服务活动。属于深圳政务服务新模式。
7.(单选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参与________体系建设,努力为完善________贡献中国智慧,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和________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画横线部分应填入的是:
A.全球治理
B.人类命运共同体
C.新型国际关系
D.“一带一路”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
第二步,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因此,选择A选项。
8.(单选题)2020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A.相对贫困
B.绝对贫困
C.农村贫困
D.普遍性贫困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
第二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 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9.(单选题)“五福临门”中的“五福”源自《尚书》的《洪范》篇:“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以下四项中与“考终命”表达的意思相关的是:
A.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B.尊前慈母在,浪子不觉寒
C.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D.仁义礼智信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考终命”即尽享天年,长寿而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指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表明要孝敬长辈,赡养老人,让老人能颐养天年,能得善终,表达的意思与“考终命”相关。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A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出自《孟子?梁惠王上》一文,指的是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在抚养教育自己的小孩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
B项:“尊前慈母在,浪子不觉寒”出自《劝孝歌》,指有慈母在堂,在外流浪的孩子不会担心过冬的衣服,因有母亲临行前密密细缝的衣物。《劝孝歌》是清末徐熙创作的一篇有关孝文化的诗歌。徐熙,字远洲,清朝光绪年间的贡生,乡人号称徐贡爷。
C项:“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出自《论语?为政》。原文是:“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有归服之心。
D项:“仁义礼智信”为儒家“五常”,孔子提出“仁、义、礼”,孟子延伸为“仁、义、礼、智”,董仲舒扩充为“仁、义、礼、智、信”,后称“五常”。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是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
10.(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题目中犯罪人已经看到王某昏迷倒地,说明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而不是正在进行中,不满足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不构成正当防卫。张某仍猛刺王某心脏的行为具有杀死王某的故意,从而造成王某死亡的结果,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王某昏迷倒地时,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构成正当防卫。
B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仍然实施该行为,不属于意外事件,而是构成故意犯罪。
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王某昏迷倒地时,不法侵害行为已结束,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行为,更不构成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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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