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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芜湖繁昌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公告

    2022-07-27 17:47 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繁昌县人民政府发布资格复审:2022芜湖繁昌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公告。更多关于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芜湖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单位公众号和交流群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

    2022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繁昌区所属事业单位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工作的公告

      根据《2022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芜湖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2日(周二)、8月3日(周三)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三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及时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充分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目前尚未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可以提供由培养院校出具的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如不能提供,可以提交本人属于应届毕业生的书面承诺。上述考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不能提供,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若2022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四、专业测试确认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同时领取《2022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通知书》。

      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专业测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形式告知考生。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办理资格复审前自行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芜人员,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点人员接触史的人员,近10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本人不得参加资格复审,相关资格复审工作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在办理时需出具书面委托书。

      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上方“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询路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输入手机号码—查询本人在疫情期间7天内到访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近7天有省外或省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考生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或委托代理人应主动出示“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体温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如有需要可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暂时摘下口罩。

      3.请考生仔细阅读《专业测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六、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信息均在本网站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专业测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2、芜湖市繁昌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

      专业测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提前申领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专业测试前转为“绿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专业测试。

      2.考生应从专业测试日前10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请考生考前自行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根据芜湖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已来(返)芜,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近10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面试考生应于8月13日前主动向芜湖市人事考试院报告。所有考生专业测试当天入场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并用手机扫描现场二维码将健康码扫描结果出示给工作人员。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上方“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个人行程卡查询路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输入手机号码—查询本人在疫情期间7天内到访信息。

      4.专业测试日前10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活动。

      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面试,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应及时就医,并向芜湖市人事考试院报告。专业测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6.专业测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生与芜湖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后,可于专业测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专业测试。

      7.专业测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答题环节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8.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0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专业测试。

      9.在专业测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专业测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专业测试。

      10.专业测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监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1.专业测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专业测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专业测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2.考生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53-3991188

      附件2

      芜湖市繁昌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成绩
    1 繁昌区繁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5 1134120900412 102 99.5 201.5
    2 繁昌区繁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5 1134120201411 88.5 105.5 194
    3 繁昌区繁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5 1134120801813 91.5 95.5 187
    4 繁昌区繁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5 1134120101120 84 103 187
    5 繁昌区繁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6 1134120302226 96 110 206
    6 繁昌区繁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6 1134121400908 96 91 187
    7 繁昌区繁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6 1134121800524 93 94 187
    8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7 1134120301420 97.5 117 214.5
    9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7 1134120200620 82.5 115.5 198
    10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7 1134121803917 93 102 195
    11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8 1134120101610 99 114.5 213.5
    12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8 1134120802108 103.5 96.5 200
    13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8 1134121301022 102 94 196
    14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9 1134121601718 91.5 102 193.5
    15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9 1134120302109 90 96.5 186.5
    16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59 1134120100227 84 100 184
    17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60 1134121400902 94.5 104.5 199
    18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60 1134120502622 78 92.5 170.5
    19 繁昌区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01260 1134121804007 81 87.5 168.5
    20 繁昌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1201261 1134121301421 97.5 101.5 199
    21 繁昌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1201261 1134121103906 97.5 101 198.5
    22 繁昌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1201261 1134121400405 102 94 196
    23 繁昌区节能降碳促进中心 1201262 1134120402419 99 104 203
    24 繁昌区节能降碳促进中心 1201262 1134120100619 88.5 103.5 192
    25 繁昌区节能降碳促进中心 1201262 1134121301312 79.5 96 175.5
    26 繁昌区节能降碳促进中心 1201263 1134121602122 90 112 202
    27 繁昌区节能降碳促进中心 1201263 1134121402616 87 67 154
    28 繁昌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1201264 1134121400116 105 109 214
    29 繁昌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1201264 1134120802222 90 108.5 198.5
    30 繁昌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1201264 1134121801302 99 95 194
    31 繁昌区城乡规划编制服务中心 1201265 1134121300526 106.5 107 213.5
    32 繁昌区城乡规划编制服务中心 1201265 1134121804720 102 108 210
    33 繁昌区城乡规划编制服务中心 1201265 1134121302325 93 109 202
    34 繁昌区城乡规划编制服务中心 1201265 1134120501221 91.5 110.5 202
    35 繁昌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1201266 1134121804319 112.5 108.5 221
    36 繁昌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1201266 1134121101718 96 102.5 198.5
    37 繁昌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1201266 1134120202415 94.5 101 195.5
    38 繁昌区城建档案馆 1201267 1134121103203 97.5 125 222.5
    39 繁昌区城建档案馆 1201267 1134120200113 105 106.5 211.5
    40 繁昌区城建档案馆 1201267 1134120300113 103.5 105.5 209
    41 繁昌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01268 1134121801221 99 105.5 204.5
    42 繁昌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01268 1134120601703 91.5 109.5 201
    43 繁昌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01268 1134120600501 108 92 200
    44 繁昌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201269 1134120700325 106.5 109.5 216
    45 繁昌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201269 1134121804506 91.5 120 211.5
    46 繁昌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201269 1134120603601 100.5 95.5 196
    47 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 1201270 1134121301823 100.5 108.5 209
    48 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 1201270 1134120901406 106.5 94 200.5
    49 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 1201270 1134120201119 99 96.5 195.5
    50 繁昌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 1201271 1134121301810 112.5 105.5 218
    51 繁昌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 1201271 1134120602307 88.5 99.5 188
    52 繁昌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 1201271 1134120700428 76.5 108 184.5
    53 繁昌区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1201272 1134120601807 111 111.5 222.5
    54 繁昌区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1201272 1134120801027 109.5 111.5 221
    55 繁昌区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1201272 1134120201116 105 114.5 219.5
    56 繁昌区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1201272 1134120801602 111 107 218
    57 繁昌区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1201272 1134120300628 103.5 112.5 216
    58 繁昌区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1201272 1134121800203 102 111.5 213.5
    59 繁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201273 1134120201201 100.5 108 208.5
    60 繁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201273 1134121402127 87 111.5 198.5
    61 繁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201273 1134120701922 94.5 99.5 194
    62 繁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201274 1134120700818 103.5 113.5 217
    63 繁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201274 1134120200907 99 108 207
    64 繁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201274 1134120900709 99 97 196
    65 繁昌区图书馆 1201275 1134120601618 97.5 112.5 210
    66 繁昌区图书馆 1201275 1134120603208 93 112 205
    67 繁昌区图书馆 1201275 1134121104001 105 98 203
    68 繁昌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1201276 1134121602104 108 120.5 228.5
    69 繁昌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1201276 1134120400403 99 110.5 209.5
    70 繁昌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1201276 1134121401719 94.5 114.5 209
    71 繁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1201277 1134121400313 109.5 107.5 217
    72 繁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1201277 1134121801130 100.5 112 212.5
    73 繁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1201277 1134121102406 96 115 211
    74 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201278 1134121102728 91.5 110.5 202
    75 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201278 1134120702809 100.5 94.5 195
    76 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201278 1134121300811 97.5 94 191.5
    77 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201279 1134120200709 96 94.5 190.5
    78 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201279 1134120502603 100.5 85 185.5
    79 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201279 1134120301604 94.5 90 184.5
    80 繁昌区工人文化宫 1201280 1134120700208 118.5 94.5 213
    81 繁昌区工人文化宫 1201280 1134120201913 93 111.5 204.5
    82 繁昌区工人文化宫 1201280 1134121802825 96 107.5 203.5
    83 繁昌区工人文化宫 1201280 1134120601113 94.5 109 203.5
    84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1201281 1134121801904 96 102 198
    85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1201281 1134121804613 93 104 197
    86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1201281 1134121602408 81 112.5 193.5
    87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1201282 1134120102710 90 114.5 204.5
    88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1201282 1134121804703 103.5 92 195.5
    89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1201282 1134121300626 90 105 195
    90 繁昌区卫生计生财务和信息中心 1201283 1134120201927 97.5 116 213.5
    91 繁昌区卫生计生财务和信息中心 1201283 1134120101224 97.5 111.5 209
    92 繁昌区卫生计生财务和信息中心 1201283 1134120601410 84 121 205
    93 繁昌区卫生计生财务和信息中心 1201283 1134121401925 117 86 203
    94 繁昌区卫生计生财务和信息中心 1201283 1134120702603 84 119 203
    95 繁昌区卫生计生财务和信息中心 1201283 1134121801721 97.5 105 202.5
    96 繁昌区卫生计生财务和信息中心 1201283 1134121101911 91.5 111 202.5
    97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4 1134121401806 91.5 110.5 202
    98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4 1134120901803 100.5 100.5 201
    99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4 1134120302012 85.5 112.5 198
    100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5 1134121601503 108 110 218
    101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5 1134121400425 90 110 200
    102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5 1134121802105 96 103 199
    103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5 1134120603303 93 106 199
    104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6 1134120701407 93 102.5 195.5
    105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6 1134120702617 103.5 91.5 195
    106 繁昌区人民医院 1201286 1134120501607 84 110.5 194.5

      原文标题:2022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繁昌区所属事业单位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bf2748c4ccf00bc9061f35c283efca1d)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2/0727/2379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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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sun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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