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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某在协助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个人信息流露。经常接到威胁电话

    2022-07-03 04:22 来源:华图公务员题库

      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何某在协助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个人信息流露。经常接到威胁电话。更多关于省考,省考,估分,公安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多选题(分值:2)

      70 、何某在协助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个人信息流露。经常接到威胁电话,何某请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人身保护。公安机关经核实后应当采取的保护性措施有:

      A.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阿星

      B.对何某及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C.根据何某的请求。可以变更其姓名

      D.重新安排何某的住所和工作单位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因此,选择ABC选项。

      要点: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仅仅是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的个人信息,并非为其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D项错误。

      来源:2020公务员考试《公安》试题试卷

    公务员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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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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