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

    2022-06-29 08:27 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2、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3、违约赔偿责任;4、出资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前,股东出资责任属合同法上的违约行为;在公司成立之后,同时构成公司法上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

    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

      

      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包括:

      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3、违约赔偿责任。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出资连带责任。对未缴纳的货币出资或价值不足的非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股份公司发起人应承担连带缴纳或补足的责任。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什么是共同富裕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