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是:依法不属于本行。更多关于上海公务员,上海公务员真题,公务员考试真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主观题(分值:7)
40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这是本案中被告做出答复的法律依据。根据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适用法律错误
B.被告应当告知张某到其他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C.被告应当尽到信息查询检索义务,以证明信息是否存在
D.被告在以“缴款凭证”检索未果时,应与张某沟通确认信息内容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第(三)项的适用前提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而材料中“本市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属既属于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开的内容,同时该行政机关仅以原告的描述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进而简单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亦属未能尽到检索义务,也不能证明该政府信息不存在。所以被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答复张某”,属于适用法律错误。A项正确。同时该信息属于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开的内容,属于不需要告知其他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因此,B项错误。行政机关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检索义务。C项正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规定,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因此题中被告在以“缴款凭证”检索未果时,应与张某沟通确认信息内容。D项正确。
因此,选择ACD选项。
要点:常识判断 ?法律 ?行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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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