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未成年人晓辉通过微博发表了多张村委会主任的照片,并相应地配上。更多关于吉林公务员真题,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17 、未成年人晓辉通过微博发表了多张村委会主任的照片,并相应地配上设计的对白和评论,使用了“死狗”等带有人格贬损性质的言语,以表达对村干部行为的不满,村委会主任对晓辉提起民事诉讼,经过调查,被告晓辉的微博评论并不属实,此案中,晓辉的行为:
A.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
B.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C.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D.侵犯了当事人的身份权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晓辉捏造事实妄加评论属于诽谤,使用“死狗”等言语是对村干部的侮辱,侵害了村委会主任的名誉权。
因此,选择B选项。
要点:A项:未经允许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题干中晓辉并非是以营利为目的。
C项: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题干中晓辉捏造事实,不属于公开他人隐私。
D项: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如亲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等。题干中并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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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