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更多关于上海公务员,上海公务员真题,公务员考试真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主观题(分值:7)
3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审级制度。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一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
B.实现二审终审制
C.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D.死刑复核权下放至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审级制度。
第二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因此BC项正确,A项错误。2006年10月26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规定,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可见死刑复核权下放至高级人民法院的说法错误,D项错误。
因此,选择BC选项。
要点: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在死刑复核权回收至最高人民法院之后,应当根据诉讼的规律设计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尽管其不同于一审、二审程序,但可以进行诉讼化改造。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即使非开庭审理仍必须包括审查书面卷宗材料、讯问被告人和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的意见等内容;二是对于一审判处死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且是针对事实认定提出的案件,法院应当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即在确定的时间吸收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必须参加的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复核程序。操作方式上可以采取形式面,对面的直接审理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远程审理两种方式。实行开庭审理,可以保证控辩双方有效的参与到庭审过程中,特别是辩方可以有机会充分行使辩护权,同时也便于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不论是哪种审理方式,均应由3名以上单数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可以经合议庭提请由审判委员会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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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