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公共基础知识:24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证据(。更多关于安徽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公基资料,事业单位公基试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单位公众号和交流群。
24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证据( ) A.被害人陈述 B.证人证言 C.心理测试结论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 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 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心理测试结论不属于证据。 C 项错误。 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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