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下列说法具有合法性的是:A.某超市在入口处警示偷一罚十B.某商家。更多关于江苏公务员考试,江苏公务员试题,江苏行测试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5 、下列说法具有合法性的是:
A.某超市在入口处警示“偷一罚十”
B.某商家合同载明“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C.某内衣专卖店规定“特殊商品,售出后概不退换”
D.某网店声明“定作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1、2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D项属于定作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因此,选择D选项。
要点: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3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商家制定的“偷一罚十”规定对消费者而言既不公平又不合理,因此这种规定是无效的。而且处罚行为只能是行政机关作出,商家没有处罚的权力。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3款规定,商家所说的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违背了公平自愿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1、2款规定,(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以上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内衣不属于此列,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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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