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关联公司间无形资产销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022-04-18 04:29 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同一个老板控股的两家公司。A公司把旗下无形资产高价卖给B公司,B公司是否可以用此无形资产的摊销做税前扣除?

    关联公司间无形资产销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关联公司间无形资产销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同一个老板控股的两家公司。A公司把旗下无形资产高价卖给B公司,B公司是否可以用此无形资产的摊销做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但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摊销不可以税前扣除。

      同时,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进一步明确独立交易原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因此,A公司卖给B公司的无形资产要符合商业合理性,公平性原则。在此原则下的交易,B公司支付给A公司和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支出,在取得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该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软著、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摊销不可以税前扣除。

    (编辑:安徽华图)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