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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阜阳市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点温馨提示

    2021-06-10 11:01 来源:阜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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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阜阳考点温馨提示

      一、考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我省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6月8日至14日,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从个人注册账户中进行打印。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考生尽早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3.减少外出。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合理安排食宿,注意安全和个人防护。

      4.异地考生提前安排出行。异地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5.准备“安康码”及承诺书。考前,考生须完成本人“安康码”注册,做好考试当天核验准备。同时,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下载《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安徽考区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承诺书》留存,方便考试当天出示。

      6.特殊情形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集中隔离14天、核酸检测、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集中隔离期满继续居家观察14天后,提供相关检查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二)实践技能考试

      1.考生进入考场前出示“安康码”及《承诺书》,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

      2. 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身着无标识白大衣、医用帽子,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自行准备未启用的一次性乳胶手套,进入考站考试时使用(口腔类别考生还需自带防护目镜或面屏)。

      3.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及候考区内考生座位间隔应1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阜阳市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阜阳市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严格的防控措施,请考生严格遵守。

      二、考生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该考站考试成绩无效: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在规定之外位置就座并参加考试的;

      2.进入考室时,经提醒仍未按要求将规定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4.未按要求使用考试规定用笔或者纸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未按要求在试卷、答卷(含答题卡,下同)上正确书写本人信息、填涂答题信息或者标记其他信息,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6.考试开始30分钟内,经提醒仍不在答卷上填写本人信息的;

      7.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8.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室的;

      9.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

      10.在考室或者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11.同一考室、同一考题两份以上主观题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的;

      12.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记载医学内容的材料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将试卷、答卷或者涉及试题的作答信息材料带出考室的;

      4.故意损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设备、材料的;

      5.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电子作弊工具的;

      2.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3.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交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等考试相关材料的; 

      4.拒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秩序的;

      5.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的;

      6.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的;

      7.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

      8.填写他人考试识别信息或者试卷标识信息的;

      9.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参与有组织作弊,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对外进行通讯、传递、发送或者接收试卷内容或者答案的;

      3.散布谣言,扰乱考试环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4.考前非法获取、持有、使用、传播试题或者答案的;

      5.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组织作弊行为。

      (五) 考试结束后发现并认定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理。

      (六) 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放证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撤销并收回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参与有组织作弊,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校医学生参与有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已经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不予注册;已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不再予以注册。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处理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通报,并建议给予其相应处分。

      原文标题:2021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阜阳考点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原链接MD5:5041d7ac70fd8da5631e3b7a090ae8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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