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选调生招录报名入口
2021-02-21 13:44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2021黑龙江选调生招录报名入口
四、选调程序
1、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2月23日9:00至3月1日17:00。一是个人申报。各高校、科研院所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3),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二是初审把关。相关基层单位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三是确定推荐名单。各高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汇总推荐情况,严格把关,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本着引导毕业生回家就业、回乡创业,扎根基层、锻炼成长的原则,各高校、科研院所在报名推荐环节要优先考虑报考生源地的学生。同时,注重推荐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农业、林业、畜牧、城镇建设、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各高校、科研院所将《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报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3月3日17:30前由推荐人选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阅读并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黑龙江省2021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相关信息(其中,上传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
2、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3月8日,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3月9日17:30前,各高校、科研院所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并将修改后的选报信息及时报送本单位相关负责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统计汇总后,于3月15日17:30前将修改后的本单位《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及推荐人选的《黑龙江省2021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汇总表和推荐表各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招录岗位,并将其列为面试合格的备用人选选报岗位。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和面试均不收取考试费用。
3、笔试。选调生招录笔试与全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两种考试不得兼报。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乡镇级)》,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2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笔试阶段开始以后各个环节,如出现人选空缺情况,一律不再进行递补,统一进行调剂。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公共科目客观题采取机器评卷,主观题采取网络评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考生申请复核成绩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人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
4、面试。笔试结束后,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每个县(市、区)核减后选调数量等额确定正式面试人选名单。同时,按各市(地)核减岗位数量的2倍,且不少于10人(未进入面试正式人选的考生,数量不足10人的,均作为备用人选)确定各市(地)备用人选。各市(地)备用人选在本市(地)范围内不分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与正式面试人选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关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复审时,正式面试人选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能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面试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了解人选政治素质、价值取向、组织协调、人际交往、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后,备用人选采取两轮选岗。第一轮选岗规则:各市(地)所属县(市、区)空缺的选调岗位在报考人员所报考市(地)范围内进行调剂,由备用人选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选报,直至所有空额报满为止。在第一轮选岗结束之后,如果个别市(地)仍有空缺的选调岗位,组织进行第二轮选岗。第二轮选岗规则:所有市(地)剩余的备用人选(不分地区)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选报,直至所有空额报满为止。
以上涉及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的环节,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笔试两科成绩均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情况。所有涉及成绩排序环节,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考生均以同等标准、共同排序。
5、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由各地组织部门具体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地组织部门报送的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地选调人选名单并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各地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各地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规定选调生在省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间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违约调出省外或自愿辞职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同时,各地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协调落实选调生的行政编制和工作岗位,并将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原则上,新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本人所报考县(市、区)所属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待选调人员按期毕业后,省委组织部协调各地组织部门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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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