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治安管理处罚与不予处罚的规定
2021-01-12 15:5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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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治安管理处罚与不予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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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与不予处罚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是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作出处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的,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行政处罚法》等的有关规定,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包括: 第一,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
第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
第三,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四,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 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第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试题演练】(单选)2018 年 2 月 14 日 18 时许,东海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建设大马路附近一大型商场内,有一名年轻男子与售货员发生纠纷,故意踢碎商场摆放在过道处的花盆,民警快速出警将该名男子抓获井带回派出所审查。经查,男子李某,2004 年 3 月 3 日出生,南方某县人,其态度恶劣、拒不交代因纠纷故意踢碎商场花盆的违法事实,但有多名在场人员指认、被踢碎的花盆及监控录像等证据。在调查取证后,河 东分局应对李某作出的正确决定是:
A. 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B. 减轻处罚,给予警告
C. 从轻处罚,给予罚款
D. 从重处罚,给予拘留但不执行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公安行政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 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案件中李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构成治安违法,但 李某不满 14 周岁,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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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