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支一扶笔试模拟题:法律常识(二十八)
2020-12-04 13:37 安徽三支一扶 来源: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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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图图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 。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3.监护是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专人以保护和管理其人身和财产利益的法律制度。下列关于监护人职责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B.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C.承担被监护人毁坏他人财物的刑事法律责任
D.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赔偿责任
4.某化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受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承包的农田,造成农作物大量减产。村民的下列做法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是( )。
A.直接向该厂提出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
B.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请求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C.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厂家停止侵害、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D.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与解析
1.解析: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了“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以正确答案为D项。
2.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首饰店误将银戒指当作铂金,对行为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正确答案为C。
3.解析: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监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C。
4.解析:本题是考查环境保护法的题。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B、C项都有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题中不存在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合法权益问题,受害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项没有法律依据。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5.解析:《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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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