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省考公告变化事项解读
2020-06-29 13:59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分校 郭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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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省考公告变化事项解读
安徽分校 郭朝阳
2020年6月28日,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全面启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今年全省四级联考计划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474名(同比增加468名),其中,省直机关(系统)556名,市县区直机关1731名,乡镇机关2334名,市以下政法系统2331名,市以下参公单位522名。2020年省考更加突出基层导向,聚焦服务贫困县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定县以下机关计划5843名,占总计划的78.2%。县以下机关专设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920名(不含面向公安、司法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因此,考生在报名之前,需要详细解读省考公告的变化,才能做到知己知彼。而同往年相比,今年的招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独立发布招考公告的岗位中,“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的条件改成了“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新增了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独立招考情况,说明独立招考岗位更加明确。
二是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对退伍士兵的要求明确为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首次将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纳入艰苦边远地区的定向职位报考范围,同时规定,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县的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服务基层项目”职位,更利于基层人才的区域性流动。
三是更加突出服务考生。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将报考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9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显得更加人性化。同时由于疫情的原因,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更加突出政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贯穿招考全过程。依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时调整报考资格条件,明确报考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同时明确“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
2020年省考的报考具体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020省考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五是放宽应届生条件要求。2020省考规定: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含2019年10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5)2019年10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六是笔试开考比例略微调整。2020省考明确规定,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而今年以前却没有录用计划人数的要求。此外,针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
七是考试内容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为更好满足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对人才的差异化需求,进一步推进分类分级考试,将《申论》试卷由往年的省市、县乡两类卷,调整为省、市县、乡镇三类卷,其中,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市县(市、区)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C卷。同时,A、B、C三类试卷的考察侧重不同,《申论》A卷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申论》B卷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申论》C卷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用写作能力等,考生的备考的时候,一定要有所区别,分类备考。
八是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有所倾斜。2020省考公考规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九是面试、体检合格之后,对考察的要求更加严格。2020省考明确规定: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三龄二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治上不合格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以上九点只是对2020省考公告的部分解读,考生在报考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选择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当然,具体对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要以招录机关的具体回复为准,最后,预祝各位考生都能考上自己满意的岗位。
2020年6月28日晚于芜湖
郭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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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图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