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政法干警面试备考:自我介绍高频状况突发点
2016-12-19 17:28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已经到了尾声,大多数省份已经公布了面试时间,一部分省份已经结束了面试环节。面对还没有开始面试的省份,考生就要积极准备面试的备考了。到了接近面试的时刻,很多虚的东西都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重要的是如何去用一些小技巧或者小窍门能迅速改变这一切。自我介绍是很多考生都必须要经历的环节,但这一步也有很多问题,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踏入高频状况突发点,降低面试成绩。下面就主要介绍两大高频状况突发点:
第一,基本信息机械罗列
大部分考生在做自我介绍时首先是机械地罗列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获奖项、实习经历,这样流水账一样的自我介绍并不能博得考官欣赏,过于俗套,是缺乏新意的一种自我介绍;再则,事实举例不恰当。很多同学在做自我介绍时会利用自身的实例来向考官展示某一方面的能力和特质,这样的方式固然是可取的,但是有些同学却不会甄别什么样的例子可以说,什么样的例子不适合在自我介绍中出现。
第二、举例子不恰当
举例子不恰当的情况有两种:其一,是举出的例子与所报岗位要求的素质相悖。例如,报考的是统计局的岗位,有的考生在自我介绍中会提到“我自己曾经是个马虎的人,工作上会出现毛毛躁躁的情况”。这样的缺点暴露了的话,就完全和统计局岗位所需要的认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相违背了,就与岗位要求不匹配了,后果也就可想而知;其二,泛滥使用“考试”的俗套实例。考生做自我介绍举实例时往往首先想到的就是“考试”,例如“经过不断努力在四六级考试中获得成功”,“计算机考试中失败了,最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克服困难取得了考试的成功”等等。之所以在这里强调考生最好不要用“考试”的例子是因为人人都会经历这些求学路上的考试,凸显不出个性化特质和素养,就会落入俗套;第三,自我介绍过分渲染。“高大全”式的自我介绍会给考官留下一个不接地气、不谦虚诚恳的印象,把自己包装得过于华丽反而会引起考官的反感,过分的夸大渲染在自我介绍中绝对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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