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政法干警面试备考:考官的“诱导”
2016-12-19 17:28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已经到了尾声,大多数省份已经公布了面试时间,一部分省份已经结束了面试环节。面对还没有开始面试的省份,考生就要积极准备面试的备考了。到了接近面试的时刻,很多虚的东西都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重要的是如何去用一些小技巧或者小窍门能迅速改变这一切。当然,除此之外,还要关注那些面试之中,考官的套路以及他们给考生设计的陷阱!
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官为了保证最优秀的人被选中,有时会在面试中设置种种语言陷阱,以探测考生的智慧、性格、应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考生只有注意这样的语言陷阱,才能小心巧妙地绕开它,不至于让自己陷入被动的情况。诱导式陷阱就是考官最常用的技巧,也是很多考生应对不好的问题。
面试考官往往设定一个特定的背景条件,诱导对方做出错误的回答,因为也许任何一种回答都不能让对方满意。这时候,考生的回答就需要用模糊语言来表示。
如:“依你现在的水平,报考我局的一名小科员没有感觉到屈才吗?有没有想过另谋职位?”考生在回答这类问题时,直接回答是或不是都不是最佳的答案,回答这类问题考生可以先用“不可一概而论”作为开头,然后回答以职位发展、人才培养等长远意义上的内容回答,给考官一个既不偏激又很大体的答案。
还有一种诱导式的语言陷阱是,考官的提问似乎是一道单项选择题,如果考生选了,就会掉进陷阱。比如说,对方问:“你认为金钱、名誉和事业哪个重要?”很多考生可能会选择说三者都重要来回避考官的陷阱。但有时考官的提问却在误导你,让考生认为“这三者是相互矛盾的,只能选其一”。这时候切不可中了考官的圈套,必须冷静分析,考生可以首先明确指出这个前提条件是不存在的,再解释三者对我们的重要性及其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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