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面试公告
2013-02-24 15:4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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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以下简称“广西海事局”)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选是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统一按照要求进行了调剂。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含调剂人员)。
二、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
(一)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3月17日、3月18日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13年3月16日、3月17日报到和资格审查(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参见附件2)。
(二)报到和资格审查为面试前一天的9:00-11:30时,考生须在此时间段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地点
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广西海事局大楼(具体面试地点交通线路图见附件3)。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一)2013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参加面试考生于2013年3月8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面试确认单》(样本见附件3)到电子邮箱gxmsarjc@vip.163.com进行确认。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
(二)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3年3月8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传真或邮寄至广西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申明书》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考生情况将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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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