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面试公告
2013-02-24 15:3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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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广东海事局”)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名单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了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统一按照要求进行了调剂。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含调剂人员)。
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7日至21日,面试报到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至20日,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2.报到和资格复审为面试的前一天,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和资格复审日期当天下午13:00至16:00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八角楼(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三)。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为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试次日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3年3月1日(周五)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面试确认单》(见附件四)、《考察联系表》(见附件五)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13年考录专用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0701020004张三”。)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填错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单》下半页进行更正及说明。
2.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日(周五)17: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六)传真至广东海事局2013年考录专用传真(020-34284555)。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情况将被记录在案。
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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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