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练习7(2)
2012-08-30 16:40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35.侵权人因同一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万元,同时被判处罚金1万元,若侵权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2万元,那么正确的做法是( )。
A.民事责任优先,应当将2万元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行政责任优先,应当将1万元用于承担行政责任,剩余的1万元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两种责任地位同等,故应各用1万元分别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D.以上说法均不对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练习7参考答案
31.C【解析】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不同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合同采用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只是这类文字凭证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本题选C。
32.C【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本题C是正确的。
33.C【解析】本题涉及居间合同。所谓居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426条、第427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问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本题只有C项是正确的。
34.B【解析】乙先于甲死亡,因此甲所立遗嘱不发生效力。甲死亡之后,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乙的孩子丙有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
35.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优先性规则。民事责任优先性规则适用于不同法律部门之间责任聚合的情形。当同一法律事实分别违反了不同法律部门的规定,需承担多种性质的法律责任时,民事责任应当优先于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36.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辅导课程】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培训辅导 (面授)
【视频课程】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培训辅导 (网校)
【资料信息】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题
关注安徽华图官方微博,第一时间了解更多招考资讯!
(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