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练习5
2012-08-30 16:31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练习5
21.《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
A.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B.可以参照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C.依据对等原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D.不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22.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可以以行为作为其客体的是( )。
A.物权
B.债权
C.人格权
D.继承权
23.王某户籍所在地为吉林省,因病到北京医治已经2年,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 )。
A.吉林为王某的住所
B.北京为王某的住所
C.吉林为王某的住所,北京视为王某的住所
D.北京为王某的住所,吉林视为王某的住所
24.一客人在一家餐厅就餐后未付饭钱就要赶去参加一招商引资洽谈会,餐厅的服务人员见状拦住该客人不让他离去,并打电话报警。客人说:“你们这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要告你们餐厅。耽误了我的洽谈会,你们要赔偿我的损失。”餐厅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
B.属于正当防卫
C.属于自助行为
D.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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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