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冲刺卷及解析4(2)
2012-08-13 14:13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何时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
A,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B.收件人第一次阅读的时间
C.发件人发送完毕的时间
D.收件人接收的首次时间
16.D【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孽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故选D。
17.C【解析】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18.D【解析】依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被代理人死亡的,代理也应终止,但“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由于被代理人死亡如若出现上述例外,则委托代理关系就不能终止。故选D。
19.D【解析】保管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不得使用保管物、附随义务、返还保管物、保管义务。
20.A【解析】《合同法》第l6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故本题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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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