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申论模拟卷:手机信息安全(6)
2012-07-30 15:00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三大门户也纷纷表示,相信也欢迎未来更多的从业者和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加入到这个同盟中来。
而类似三大门户这样的“同盟”并非只出现在北京。在三大门户发布宣言表示将组建该同盟后,四川曾有数十家中小型SP也曾经做出过类似的尝试。他们希望通过组建这样的同盟并把其章程明确地公布出来等实际行动,来自觉对用户负责。
2005年8月,作为移动商务行业的领军企业,亿美软通、中企动力、中国万网、中国新网联合举办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发表了《打击垃圾短信,推进真正移动商务应用》的倡议,倡议中明确表示,作为有影响力的移动商务应用倡导者,四家企业将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坚决抵制垃圾短信对市场的入侵,与更多的企业共同清除垃圾短信等种种不规范行为对市场的不良影响,为移动商务市场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为严格管理和加强打击垃圾短信,推出了以下四项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并要求企业用户签署《信息安全保障承诺书》并恪守承诺,在法律上制度上避免隐患;(2)进一步完善并有效执行信息安全审核的管理机制,对所有信息发送进行黑字典、黑名单过滤,对批量信息发送进行7×24小时不问断人工信息审核,提供800、400免费客户服务及举报电话;(3)与各电信运营商、各集团短信业务的正规服务商建立垃圾短信信息源黑名单库,并将数据库信息共享给所有正规提供经营企业短信服务的厂商,对发送垃圾短信的企业名称、品牌加入黑名单库和黑字典库;(4)不向黑名单库中的企业及其代理商提供任何形式的企业短信服务。
对经过网关记录查证和消费者投诉记录核实的黑名单企业,如其不向消费者道歉或采取补救措施,将向媒体公开其企业名称、宣传的品牌及相应短信内容和发送记录,将其在公众面前曝光。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20分)
2.以政府调研员的身份,请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求:条理清晰、方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0分)
3.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请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50分)
1.【答案提示】
短信因其收发及时、随身漫游、收费低廉等特点,对手机用户群’具有极大诱惑。在用户为短信服务掏腰包的同时,制度、技术、事后追惩等方面的部分缺位,导致短信收费等行为有失规范时有发生。为维护消费者利益,规范短信服务行为已成当务之急。同时,不良手机短信扰乱公共通信秩序、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及财产权,并可能成为个别人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经营活动的“帮凶”,治理不良短信迫在眉睫。
2.【答案提示】
(1)电信运营商提高技术手段,有效防范垃圾短信的发送。
(2)通过对短信的立法,规范信息产业中有关手机短信的管理。相关部门互相配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手机短信以及互联网的管理,坚决防止各种有害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在公众中传播。
(3)加大对不良短信的监管力度,对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经查实,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4)加强互联网从业单位的自律,共同创建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在短信发展中努力创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渠道,引导其发展。
3.【参考例文】
治理短信陷阱不能光靠自律
在刚过去的“3•15”,电信业可谓热闹非凡。各电信运营商不但推出各种让人心暖的“承诺”,而且还要求合作的SP(服务提供商)签署各样的协议,确保其“自律”。
之所以要让SP“自律”,跟近两年来中国无线增值业务的混乱是分不开的。强行定制、无法退订……形形色色的短信陷阱,让手机用户受苦不浅。有业内人士曾经戏言,中国SP敛财招数的繁多,恐怕l0部《三十六计》也无法匹敌。
中国手机用户群非常庞大,短信等业务获益肥润,吸引了众多SP千方百计争夺用户,有的干脆设置各种陷阱直接“扣款”。为此,信息产业和两大移动运营商自2005年以来大力整治短信等无线增值业务市场,例如从监管部门在牌照审批上从严把关,运营商推出统一退订方式、对违规SP加以严惩等。另外,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大移动运营商从2005年开始,就相继宣布上马其全新的数据业务管理平台,这些措施收效的确比较明显,相关投诉也已减少。但是,上述措施只能“封死”SP一部分陷阱招数,一些不良SP仍然可以变换手法,绕开新的平台继续骗钱。从用户投诉情况看,无线增值服务市场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例如SP私自发送广告短信“勾引”用户回复,甚至一些语音类的SP擅自拨通了用户的手机,为其播放“点歌”等服务。
也就是说,上述种种监管手法,仍然未能完全砍掉短信陷阱的黑手。实际上,让SP签署一份协议就能“自律”,无疑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从去年受到中国移动重罚的SP黑名单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都是来头不小的门户网站和大型SP,这些声名在外的服务商尚且铤而走险,不顾声誉损失违规操作,何况是在无线增值服务市场中占了绝大多数的无名小辈?有消费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对于“短信陷阱”的种种措施,监管部门和运营商仍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上。短信陷阱之所以存在,跟制度和法律等方面存在漏洞有关。例如,目前《短信息服务条例》基本上是各省自行制定的,对于全国接入的SP根本不起效用。行业千呼万唤的《电信法》迟迟未出台,而无线增值业务在法律上则存在不少空白。
因此,与其寄望于SP“自律”,不如在无线服务监管上弥补制度缺陷,使SP违规操作的风险变大,用市场的手段,从利益上遏制其种种敛财招数。当SP无论使用何种方式侵犯消费者的利益,都会受到法律严惩的时候,相信也是无线增值服务市场净化的时候。
(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