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案例题及解析9
2012-07-20 13:52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案例题及解析9
民法学案例题:甲乙丙三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搞运输,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三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伙债务。由于油价上涨以及发生车祸一次,该合伙组织亏损甚多,15万元投资血本无归,而且还欠加油站9万元。在加油站的一再催要下,甲偿还了5万元,乙偿还了4万元。后甲称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他只有义务承担3万元合伙债务,故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
请问:(1)甲乙丙投入到合伙中去的15万元归谁所有?
(2)甲是否有权利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
(3)甲乙多付的钱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综合分析型知识点考核。
首先明确甲乙丙之间的关系,搞清楚是合伙关系之后,责任的承担问题就迎刃而解。按照合伙的规定处理即可。
(1)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合伙的规定,归甲乙丙共有,共同支配。
(2)甲没有权利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因为甲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由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加油站从甲乙二人那里获得清偿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甲乙有权向丙追偿,其中甲追偿的金额为2万元,乙追偿的金额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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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