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一、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一)报考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05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5分。

  (二)报考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0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及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0分。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及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0分。

  (四)报考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30分。

  (五)报考行政执法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及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

  (七)自治区选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0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选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0分。

年份最低合格分数线
2018(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且报考南疆四地州和其他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5分。 (四)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且报考南疆四地州和其他五、六类艰苦地区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五)《汉语基础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2017(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以及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三)《汉语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分。
2016(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以及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以及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0分。 (三)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015(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以及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以及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0分。 (三)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014(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含法官、检察官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三)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凡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能递补。
2013(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和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和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三)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和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的考生,《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应试的40分,维吾尔文字应试的35分。 (四)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012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5分。考生可于6月27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后,登陆新疆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01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伊犁州特警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为100分,喀什、和田和阿克苏地区特警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为90分。
2010喀什、阿克苏、和田和克州等四地州市职位(代码:1103—1166)面试入闱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0分,其它地州市职位(代码:1001—1102)面试入闱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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