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宣州区编委同意、宣城市人社局核准,宣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2名(具体见《2011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在18-30周岁(1981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者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或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的教师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crs.gov.cn)、宣州区人民政府网(www.xuanzhou.gov.cn)、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uanzhou.gov.cn/xzlbj/index.aspx)、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zrs.gov.cn)、宣州教育信息网(www.xzjy.net)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宣州区就业管理局四楼(宣城市叠嶂中路12号,联系电话:0563-3025555)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体育专修学科人员需提供所学专修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8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标有考生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90元/人。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经审查准予笔试人员于8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区就业管理局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2011年宣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录岗位计划数。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今年毕业生到2011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合卷考试形式,全卷满分为100分。试卷内容由三部分构成:
①公共知识部分(约占20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②教材教法部分(约占30分):包括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等。
③学科专业知识(约占50分):报考高中教师所考试的知识点达到大学本科程度;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考试的知识点达到大学专科程度。参考教材为宣州区中小学现行使用的教材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为准,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学科参考教材为《影视表演艺术》(浙江出版社)、《高考广播影视强化训练教材(播音主持卷)》(湖南文艺出版社)。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上午 8:3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政策加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请于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加2分。
(5)对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设定50分为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及仪表气质等。
(2)面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该面试考官组当天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教材教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仍相同的,则依照学历高的优先。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宣州教育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审批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在15日内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监督
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2555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63-3023465(区监察局举报中心)、0563-3023256(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六、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1、《2011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2011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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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