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1年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并报宣城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2011年广德县事业单位共招聘10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11年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范围:根据岗位具体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至1993年7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4日至1993年7月4日期间出生)。
8、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4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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