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皖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报送201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事业单位应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重点人才需求、事业发展和业务工作需要,申报2012年度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内容包括编制情况、岗位空缺情况、拟聘人数、岗位名称、资格条件及招聘方式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工作分工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二、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须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和各招聘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的专业测试,以及考察、体检等,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招聘特殊专业岗位紧缺人才确需简化程序招聘或单独组织招考的,须报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皖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报送201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需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相关表格请登陆www.ah.hrss.gov.cn“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载)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开展招聘工作。
五、省直各招聘单位请于2012年2月21日登录邮箱(用户名及登陆密码详见纸质文件)查询招聘计划最终审核结果,如需调整,于2012年2月29日前与招聘主管机关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省委组织部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统一发布201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下达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程宗林/2609436/ch_zonglin@126.com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陈振中/2663827/317713032@qq.com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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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