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合肥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体检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考试录用公务员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确认的对象、时间、地点
1、体检确认的对象:
(1)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合肥市考录办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表一;
(2)报考非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与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2011年合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表二;
3、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时间:2011年7月4日(星期一)—8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警察职位体检时间:2011年7月9日;
4、地点:合肥市政务办公区裙楼C区A308室(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咨询电话0551-3538760、0551-3538709。
二、考生须知
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如系代领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对象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体检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合肥市考录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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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