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0551-63662985 安徽分校
【导读】2011年公开招聘合肥市包河区新闻中心采编人员简章,事业单位交流群:107074646

为充实我区宣传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包河区新闻中心采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区新闻中心采编人员4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9:00至7月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7月6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即可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8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计划数与缴费人数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4、考生于7月19日至7月22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新闻写作》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新闻写作》:内容包括消息、通讯和评论等相关新闻写作,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新闻写作》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7月23日上午

8:00~9:30《综合知识》

10:00~12:00 《新闻写作》

2、资格复审

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个人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新闻写作》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3、面试

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新闻写作》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录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录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劳动合同管理,与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工同酬。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3357232(合肥市包河区新闻中心)

0551-3357296(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hrsj.baohe.gov.cn)。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宣传部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安徽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王焱)

    经典图书

    • 安徽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