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包河区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3)具有特殊技能的紧缺急需人才,个人专项成果受到省级以上教育专业机构表彰或认定的。
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60人。其中,必须经过笔试、面试的人员报考岗位参见《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一)》;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岗位参见《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二)》。(详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通知书》。
符合报考条件第5条人员,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直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通知书》。若报考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者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9日8:00至5月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5月8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11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12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23日至5月27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第5条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011年5月7日至9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中午不休息。应聘人员持本人简介、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第5条的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4张,到包河区政府南楼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南楼一楼,市内乘14路、902路、27路车到包河区政府站下)。
报名后,由包河区人社局、教体局、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三科:
(1)《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3)《教学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28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综合知识》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
2、资格复审:凡参加笔试人员,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3、面试:面试内容为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面试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成绩现场公布。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1、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合格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提档政审由包河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招聘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3、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3357296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3357793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hrsj.baohe.gov.cn)、包河教育信息网(www.bhedu.cn)。
附件:《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一)》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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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