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全县事业编制空缺情况,计划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岗位类别、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安徽省利辛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 除播音、主持岗位需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外,其他岗位类别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至199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 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报名按《安徽省利辛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所列25类岗位分别报名,按类竞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分别在利辛县城和合肥市设报名点。报考人员于2011年4月22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到利辛县政府一楼西头和合肥市花园宾馆(省政府对面,报名房间详见宾馆门厅指示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须提供:(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凭学校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录聘时再审查确认学历、学位);(2)近期同底版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3)填写《2011年利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见附件,可登录亳州市人事人才网、利辛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经资格初审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
2、收费标准。笔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执行。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笔试费用每科45元,两科90元,报名时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发面试通知书时收取。享受国家“低保”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凭低保证(特困档案卡),县区民政部门证明,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用。
3、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小于规定比例,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少于3人,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未开考岗位在报名期限结束后及时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报名人员可在2011年4月28日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按20大类分别出题。综合Ⅰ、Ⅱ、Ⅲ类一套试卷;计算机Ⅰ、Ⅱ类一套试卷;播音主持类、记者编辑类、影视节目制作类一套试卷;其他类各一套试卷。综合Ⅰ类、综合Ⅱ类、综合Ⅲ类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范围为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办公自动化知识,下同)、语言文秘知识两科;其他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本类岗位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满分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拟定于2011年5月15日举行,考生务于2011年5月11日至13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播音主持类分男、女,按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记者、编辑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按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其他类按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后至面试之前两天内如有入围人选放弃,可按笔试分数递补入围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该类岗位面试人员平均面试分数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2)资格复审。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细则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播音、主持类笔试和面试按3:7比例计算总成绩;记者、编辑、影视节目制作类笔试、面试按5:5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类笔试和面试按6:4比例计算总成绩。
4、加分
服务基层人员加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考察、体检确定招聘人员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分类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总成绩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并列的一并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均合格,县内调剂编制指标,相应增加招聘名额。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分类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个人志愿,结合工作需要、再分配到相应单位和岗位。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发放的可先试用,2011年9月30日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对象在10月30日以前如遇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的招聘计划可最多一次补充体检、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递补录聘。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812151、0558-8806998、013955824008、013956775770。 中共安徽省利辛县委组织部 安徽省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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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