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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政策方向,政法干警交流群:5223504

  2011年轰轰烈烈的政法干警笔试已经落下帷幕,华图教育提醒各位考生,未雨绸缪是关键,提早着手准备面试备考是明智的选择。可能很多考生还是第一次参加政法干警考试,对政法干警面试一无所知,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明确政法干警面试的政策,下面,华图教育就政法干警面试政策做一些简单介绍,帮助考生了解。

  2011年6月份下发的《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一、面试对象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试卷满分)×50

  2011年,大部分试点省(区、市)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另外河南、甘肃、辽宁、浙江、江西安徽山西云南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较特殊,所以单独列出,以供参考。

  (一)河南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一定的比例(报考职位数量为1名的,按照1:3;报考职位数量为2名及以上的按照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甘肃

  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民警察职位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分别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

  (三)辽宁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面试人选,按计划招录培养职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4的比例确定;报考其他学历教育层次试点班的面试人选,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四)浙江

  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

  对其他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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