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0]31号), 现将2010年黄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入围人员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1:1进入体检。
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4号)、《关于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中“肝炎”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0]55号)和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请体检入围人员于8月27日( 星期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1张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等证件、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滨江东路8号)一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体检通知书》,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男305元,女325元)。 联系电话:0559-2330639。
四、体检时间定于2010年8月28、29日。
附: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黄山市考录办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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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