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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练习题6(2)

    2012-08-28 10:40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30.甲于1998年2月买下某小区二单元五层的房屋一套,因为该房屋处在顶层,甲就在四楼和五楼之间的楼梯口安装上了一个铁门,当时该小区住房尚未出售完,二、三、四楼都没有住户。后来二、三楼的房屋陆续售出,房主对该铁门均没有提出异议。1998年7月,乙入住该单元四楼,发现需要通过五楼到达顶层平台,遂当即提出甲应当将铁门拆除或者给每位住户一把钥匙,遭到甲的拒绝,后来乙多次要求,甲均置之不理。有关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辩称:屋顶平台平时根本没有人用,乙的要求是无理的

      B.甲辩称:一、二、三楼的住户都没有异议,表示他们已经自愿放弃了,甲只占所有一层楼,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

      C.无论其他住户意见怎样,也无论屋顶平台是否使用,通道应属共同财产,甲不得据为己有

      D.虽然通道是甲的专有部分,但是根据我国法律有关相邻关系的精神,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甲应当尊重乙的要求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练习题6参考答案

      26.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分类。按照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具备,可以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按照民事权利之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按照民事权利之间的派生关系,可以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按照权利人可以向其主张权利实现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

      27.C【解析】本题考查意思表示的生效。意思表示的生效根据是否有相对人而有区别。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有相对人的对话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处于客观上可了解的状态时生效。

      28.A【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中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9.A【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且根据物权的公信原则,本题中房屋的所有权应归甲所有。

      30.C【解析】本题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和专有部分的区分。不管屋顶平台有无人使用,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就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每一个共有人都有权使用,作为通往屋顶平台的通道,该楼道也应当由所有共有人共同使用,甲的行为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利。一、二、三层的住户不提出异议,并不影响乙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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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翟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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