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刑法练习题及解析8
2012-07-31 14:25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刑法练习题及解析8
6.甲因遭丈夫乙的虐待而被迫离家独居。某日某女儿丙(13岁)来看望甲,甲叫丙把家中的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丙按甲的吩咐行事,致乙死亡。对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C.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特征。在本题中,丙只有13周岁,按照刑法规定,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也就不能和甲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因而选项A C都是错误的。实际上,在本题中,甲是间接实行犯,丙不构成犯罪。甲要丙把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这样,甲的行为只侵害了乙的生命权,并不危害公共安全,所以,甲的行为行为为故意杀人罪,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7.下列关于刑法中法条竞合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 法条竞合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交叉关系
B. 对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依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适用特别法条
C.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D. 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答案】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条竞合的含义。法条竞合,通常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因刑事立法对法条的错综规定,导致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其内容上发生重合或交叉的情形。法规竞合的基本特征在于:行为人以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所规定的数个罪名之间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对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依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适用特别法条。在本题选项CD中,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之间显然存在法条竞合关系,而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根本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它们之间只是对向关系。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8.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改为:
A.5年以上10年以下
B.3年以上10年以下
C.3年以上8年以下
D.1年以上5年以下
(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