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资料:民法学2解析
2012-06-13 14:17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资料:民法学2解析
参考答案
6.A[解析]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选项为A。
7.D[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包括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限定继承原则、有序清偿原则、连带责任原则、保留必留份原则。
8.B[解析]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
9.B[解析]本题主要考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本法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10.D[解析]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抗请求权的就是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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