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代码 | 031000 |
部门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 |
用人司局 | 审判部门 |
机构性质 | 中央党群机关 |
职位代码 | 0103001002 |
职位名称 | 知识产权审判员额法官职位(一级、二级调研员) |
职位简介 | 符合《法官法》关于法官任职有关要求及员额法官入额工作要求,现任高、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或任四级高级法官3年以上,曾任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累计8年以上(含基层法院相关任职经历)。 |
数量 | 5 |
差额考察比例 | 1.5:1 |
是否组织体检 | 是 |
体检要求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职务职级层次 | 一级、二级调研员 |
是否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 是 |
选拔方式 | 公开遴选 |
考生咨询电话 | (010)67556360 |
是否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 | 否 |
其他条件 | 无 |
专业 | 民商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专业 |
学历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学位 | 硕士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备注 | 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好的调研及文字能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侧重考察了解法学理论功底以及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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