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华 |
招录单位名称 |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 |
职位代码 | 13307009002000002 |
职位名称 | 检察官助理2(四级检察官助理) |
职位类别 | 检察官助理 |
职位大类 | 综合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类 |
招录人数 | 1 |
咨询电话 | 0579-84882801 |
职位简介 | 从事检察官助理工作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性别要求 | 不限 |
现有身份要求 |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法学类:不限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本科要求为法学专业;4.录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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