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单位名称 |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
职位代码 | 13301012002000004 |
职位名称 | 一级检察官助理及以下3 |
职位类别 | 检察官助理 |
职位大类 | 基层类 |
职位小类 | 非公安执法勤务类 |
招录人数 | 1 |
报名人数 | 10 |
报名缴费人数 | 10 |
咨询电话 | 0571-64883989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性别要求 | 性别为男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40周岁) |
户籍要求 | 不限 |
专业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理论(01030050)或者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1030052)或者刑法学(01030053)或者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01030054)或者诉讼法(01030055)或者诉讼法学(01030056)或者经济法学(01030057)或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1030058)或者法学(01030061)或者法律(法学)(01030064)或者法律硕士(法学)(01030066)或者法学(02030872)或者民商法(02030877) |
备注 | 1.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大学本科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毕业;3.在检察官指导下从事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工作(驻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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