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外交部 |
部门代码 | 102 |
用人司局 | 地区业务司 |
机构性质 |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
机构层级 | 中央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不含小语种、特殊专业职位) |
职位名称 | 英语四 |
职位简介 | 1、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和法律问题; 2、办理各种涉及条约和法律的涉外案件; 3、参加有关条约和法律的多边、双边谈判和国际会议; 4、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订的涉外法规。 |
职位代码 | 0401001004 |
考试类别 |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 |
招考人数 | 13 |
报名合格人数 | 589(截止到2015年10月25日17点) |
面试分数线 | 0 |
专业 | 法学类专业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三支一扶’大学生 | |
西部志愿者 | |
大学生村官 | |
特岗计划教师 | |
无限制 |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考试 | 是 |
面试人员比例 | 4:1 |
备注 | 专业基础扎实;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6级425分以上,能用英语独立开展工作;政治可靠,个人经历、历史状况清楚,适合驻外工作。非应届毕业生还应符合以下2个条件之一:①有2年以上外事工作或国际问题研究经历;②国际法相关专业毕业并一直从事相关研究和教学等工作。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专业科目考试安排详见我部招考公告。 |
职位分布 | 其他职位 |
咨询电话 | 010-65965185 |
返回首页 | 查看其他职位 | 报名入口 | 专业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