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代码 | 208250121 |
招录单位全称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乡镇财政所 |
地区 | 普洱 |
单位类别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单位级别 | 乡(镇)级单位 |
招录职位名称 | 综合管理职位 |
是否大职位 | 是 |
选调生职位类型 | 普通选调生 |
人民警察职位类型 | 非人民警察职位 |
是否为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 | 否 |
是否为县级机关派出机构 | 否 |
职位工作简介 | 从事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
招录人数 | 4 |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 2021年毕业生(毕业证注明的毕业时间为2021年)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职位具体需要的少数民族名称 | |
学历性质要求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要求 | 18至35岁 |
专业要求 | 不限 |
生源或户籍要求 | 不限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要求 | |
政治面貌要求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要求 | |
是否进行专业测试 | |
其他招录条件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在校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上述条件应于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取得。 |
有关说明 | 本职位包括按板镇财政所、勐大镇财政所,振太镇财政所,田坝乡财政所,每个所招录1人,共4人,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所有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不按要求选岗的考生视为放弃。 |
是否受开考比例限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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