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忻州市 |
招录部门 | 忻州市静乐县 |
招录单位 | 静乐县公安局 |
招录职位 | 职位2 |
招录人数 | 1 |
职位简介 | 从事处理法律纠纷、监督法律实施等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专业(学科)类别 | 本科:法学类(0301);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 |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 无要求 |
政治面貌要求 | 无 |
备注 | 应届毕业生职位,30周岁以下,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限静乐县户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需符合人民警察体能要求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视力标准为: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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