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阳泉市 |
招录部门 | 阳泉市市直 |
招录单位 | 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
招录职位 | 职位3 |
招录人数 | 1 |
职位简介 | 从事公安文化宣传、法律法规宣讲等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专业(学科)类别 | 本科:新闻传播学类(0503),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研究生: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艺术学(13),艺术★(1351) |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 无要求 |
政治面貌要求 | 无 |
备注 | 限女性;30周岁以下;需符合人民警察体能要求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视力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山西省户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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